2021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总体要求:
坚持以*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*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及*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,全面贯彻*法治思想,深化实化交通运输法治*部门建设,加快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,深化交通运输“放管服”改革和综合行*执法改革,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,推进行业治理能力提升,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
全面贯彻落实*法治思想,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*部门建设
深入贯彻落实*法治思想。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,把*法治思想作为各级*委(*组)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,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,带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。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,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。广泛开展*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,推动*法治思想深入人心、落地生根。
系统谋划并实施新时期法治*部门建设工作。研究制定《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*部门建设的意见》,开展法治*部门建设工作大调研。出台《法治*建设实施纲要(2021—2025年)》分工方案,确定新发展阶段深化法治*部门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。
》持续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。健全行*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,推进审核工作流程化、规范化、信息化。完善行*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机制。依法依规做好重大行*决策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。
》不断改进行*复议和应诉工作。进一步改进行*复议和应诉工作,推进复议案件全流程电子化办理。深入开展以案释法,加强对基层行*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指导,提高基层行*复议和应诉能力,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。
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作用。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核、经济合同审查、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力度,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智囊、助手作用。
✪ 加快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
》积极推动行业重点法律法规立法进程。制定并实施《交通运输部2021年立法计划》。配合完成海上交通安全法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颁布及实施宣贯工作。统筹推进公路法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农村公路条例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,推动尽快出台。积极推动铁路法、道路运输条例、海商法、民用航空法、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立法修法进程。
》有序开展部颁规章制修订工作。科学编制部年度立法工作计划,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。严格落实“放管服”等改革要求,做好法规清理及立改废释工作。
》加强部内外立法协调。及时跟踪、全面跟进野生动物保护法、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立法进程,及时反映相关诉求。
深入推进交通运输“放管服”改革
》进一步深化事中事后监管。推动落实《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》,组织实施《交通运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(2021—2023年)》,对交通强国建设事中事后监管试点单位做好业务指导。
》大力优化*服务。依托国家*务服务平台,推动在更大范围实现“一网通办”、异地可办。优化行*许可网上办理流程,配合推进信息系统联通、数据共享工作,让数据多跑路、群众少跑腿。
✪ 切实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*执法改革
》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。谋划执法队伍建设长效机制。按照国务院同意印发的《交通运输综合行*执法事项指导目录》要求,指导推动各地细化、完善,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。指导地方贯彻落实《综合行*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》,推进执法证件样式统一。适时修订《交通运输行*执法程序规定》,全面贯彻落实行*执法“三项制度”。组织实施《交通运输综合行*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(2021—2023年)》,通过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、执法行为规范、执法信息化建设等长效机制,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。
》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。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*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部省共建,推动基层执法信息化示范应用,全面推进部省联网工作,基本建立全国交通运输行*执法“一张网”。丰富在线培训课件,推广应用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系统,促进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提升。
✪ 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
》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。继续办好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法治*部门建设专题培训班和法制处长专题培训班,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动发展、化解矛盾、维护稳定、应对风险的能力。
》落实法治工作经费保障。确保2021年交通运输法治*部门建设全面有效推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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